智通财经APP获悉,12月20日,广东证监局对广州粤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经查,该公司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过程中,存在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后未及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告的情形,违反了相关规定。对此,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广州粤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