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据广东证监局12月20日消息,广东证监局对广州淡水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经查,该公司在管理相关私募投资基金期间,存在以下情形:一是该公司管理的部分基金未按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二是该公司管理的部分基金未取得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未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三是该公司作为“昆明淡水泉创森智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私募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承诺最低收益。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广州淡水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