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12月22日,深交所向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ST节能,000820.SZ)发出关注函。关注函指出,*ST节能于2021年12月16日披露《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根据证监会认定的事实,在2017年金川二期项目的2018年度财务数据进行滚调更正的测算中,公司未就转入存货54,839,848.82元计提跌价准备。经初步测算后的2018年度净资产为20,150,647.68 元,2015年度至2020年度未构成连续3年净资产为负的情形,因此,*ST节能判断《事先告知书》认定的事实暂未导致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深交所要求*ST节能结合2018年末相关金川二期项目的实际运行情况、是否存在重大期后事项等说明公司未就2018年度转入存货54,839,848.82元计提跌价准备的判断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深交所提出:请*ST节能在2021年12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及中介机构核查意见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