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正通汽车(01728)公布,于2021年12月17日傍晚,该公司被告知以宁波禹宸丰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告)为受益人及针对(其中包括)北京广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广泽)、北京尊宝成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尊宝成)、北京宝泽汽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宝泽)及武汉正通联合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正通)的法院判决(一审判决)已由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授出(此外,原告在中国内地的联属人士就本金金额人民币13.5亿元尚未偿还的贷款亦提起诉讼(另案诉讼),要求武汉正通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另案诉讼仍未裁决)。
北京广泽乃一家由该公司执行董事王木清的家庭成员间接持有的占多数控制权的公司。因此,根据上市规则,北广泽属该公司的关联人士。北京广泽分别持有北京尊宝成及北京宝泽8.6758%及 4.3478%股权。武汉正通为该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根据一审判决要求,北京广泽应向原告支付本金金额人民币4.2亿元连同利息(该金额尚未最终确定),其中包括原告于北京尊宝成及北京宝泽股权投资的回购金额。因武汉正通于2016年3月(首次签订)及2020年3月(展期)以原告为受益人就北京广泽结欠原告的尚未支付金额订立差额补足协议等文件,一审法院同时要求,武汉正通应对上述金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北京广泽的上述债务已由(其中包括)北京尊宝成及北京宝泽所拥有的房地产作为抵押。该抵押品同时作为另案诉讼项下尚未偿还的贷款的抵押。根据杜鸣联合房地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4日出具的评估意见,该抵押品在2019年12月30日的价值为约人民币32.18亿元,此时尚未明确该抵押品会否或何时可变现。
公告称,公司现有董事会包括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购该公司29.90%股份后在 2021年9月获委任的董事。武汉正通于2016年3月(首次签订)及2020年3月(展期)订立差额补足协议等文件时,可能于有关时间构成向公司董事之一及╱或其联系人士的非豁免财政支援,因此,于有关时间可能构成公司尚未披露关联交易。公司现时所组成的董事会需额外时间就差额补足协议等文件及公司是否于该时已遵守上市规则项下有关合规规定而作出其查询。
目前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武汉正通将依法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