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大华股份(002236.SZ)发布公告,公司持有子公司浙江华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飞科技”或“标的公司”)45.50%股权,关联方浙江华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视投资”)持有其26%股权,张辉持有其28.50%股权;并约定华视投资将其持有的16%表决权授予公司行使,公司实际持有华飞科技61.50%的表决权,华飞科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现华视投资拟将其持有华飞科技26%股权转让给宁波华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绫投资”),转让价格1300万元人民币;张辉拟将其持有华飞科技15%股权转让给杭州华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华翱”),转让价格1334.70万元人民币。公司拟放弃对上述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华视投资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傅利泉及其配偶陈爱玲控制的企业,陈爱玲为华绫投资的普通合伙人(GP)、傅益钦为华绫投资的有限合伙人(LP),陈爱玲为杭州华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GP)。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