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中国恒泰集团(02011)发布公告,邱智超已辞任公司的首席财务官及公司的公司秘书,并不再担任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的公司授权代表,及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项下的代表公司于中国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或通知的授权代表(法律程序代理人),自2021年12月31日起生效。
于邱智超辞任后,陈锦福获委任为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以接替邱智超,自2021年12月3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