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证监局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出具警示函,对扬子新材(002652.SZ)财报审计存在错报风险

作者: 智通财经 熊虓 2021-12-31 16:43:40
12月31日,江苏证监局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李岩、任仲群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智通财经APP获悉,12月31日,江苏证监局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李岩、任仲群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江苏证监局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扬子新材,002652.SZ)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鉴证项目进行了检查。经查,发现执业过程中存在未准确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审计意见关于广泛性判断不充分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证监会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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