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部分债务涉诉情况 吉林证监局对吉药控股(300108.SZ)及相关当事人出具警示函

​1月4日,吉林证监局对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药控股,300108.SZ)及孙军、许蔚出具警示函。

智通财经APP获悉,1月4日,吉林证监局对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药控股,300108.SZ)及孙军、许蔚出具警示函。警示函显示,2020年5月至2021年3月29日期间,吉药控股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部分债务涉诉情况,涉及金额63,406.22万元,占该公司当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8.16%。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代董事会秘书孙军以及公司总经理许蔚,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应对上述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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