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1月12日,深交所对戴云虎、宋志栋、陆晓英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经查,戴云虎、宋志栋、陆晓英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中金环境,300145.SZ)收购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金泰莱)100%的股权。根据《补偿协议》,戴云虎、陆晓英、宋志栋作为金泰莱原股东及业绩补偿义务人,承诺金泰莱2017-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74,000万元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报告称,金泰莱2017-2020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57,641.09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补偿协议》,戴云虎、宋志栋、陆晓英分别应补偿30,758.95万元、25,302.31万元和1,375.62万元。中金环境先后于2021年5月5日、7月26日书面通知戴云虎、陆晓英、宋志栋及时履行承诺补偿义务。截至本决定书出具之日,戴云虎、陆晓英、宋志栋均未履行补偿义务,违反了前述承诺。
戴云虎、陆晓英、宋志栋作为中金环境交易对方及业绩补偿义务人,未能诚实守信,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戴云虎、陆晓英、宋志栋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