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1月13日,香港证监会收购执行人员在收购委员会席前,对皓天财经集团(01260)、刘天倪及刘静桐展开纪律研讯,指其违反《公司股份回购守则》(《股份回购守则》)的规定。
香港证监会指称,皓天财经集团在2020年3月透过一宗与卖方预先安排及协定的大手交易,回购了42,500,000股股份。此回购事项构成场外股份回购,须获收购执行人员和皓天无利害关系股东的批准,但此回购并没有获得任何一方的批准。
刘天倪作为皓天的主席、行政总裁及执行董事,是回购事项的主要决策人。刘静桐当时是皓天的副总经理,并大程度参与回购事项的执行。
假如收购委员会发现有违反《股份回购守则》的情况,它有权发出一系列的制裁,包括施加“冷淡对待令”,禁止受制裁人士在收购委员会指明期间内,直接或间接使用香港证券市场设施。
本文选编自“香港证监会官网”;智通财经编辑:徐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