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ST三五(300051.SZ)发布公告,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于2021年12月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1〕492号)。2021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311号),后公司于2022年1月7日披露了上述审核问询函回复的相关文件。
由于公司为本次发行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因其为其他公司提供的法律服务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查阅项目中止通知,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六条、《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的相关规定,深交所中止对公司本次发行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