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2月8日,上交所向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潮能源,600777.SH)发出问询函。问询函显示,此前,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贷款违约事项起诉包括公司在内的多家公司及自然人,上交所就诉讼事项向新潮能源发出《关于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诉讼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今日,公司披露上述诉讼一审判决结果,一审法院判令公司在15.86亿元范围内对华翔投资不能清偿债务的二分之一部分承担赔偿责任,并在798万元范围内承担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
新潮能源前期在回复上交所工作函时称,经查询档案及用印记录,未发现《差额补足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相关法律文件及信函的用印记录,相关协议未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交所请公司披露上述事项的核实结果是否发生变化,如确存在该份协议,请说明该协议的签订背景、签订时间、签订人、协议内容、主要责任人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