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据广东证监局2月10日消息,广东证监局向吴丰礼、张朋出具警示函。经查,吴丰礼于2014年2月起至今任拓斯达拓斯达(300607.SZ)董事长、总裁,张朋于2019年2月起至今拓斯达董事。二人将其持有的拓斯达可转债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有关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其中,吴丰礼于2021年3月19日,以100元/张的成交价格买入“拓斯转债”224.35万张,成交金额22,434.67万元。9月14日,以118.007元/张的成交价格卖出“拓斯转债”10.35万张,成交金额1,221.37万元,获益185.15万元。张朋于2021年3月19日以100元/张的成交价格买入“拓斯转债”4531张,成交金额45.31万元。9月14日,以118.3元/张的成交价格卖出“拓斯转债”4531张,成交金额53.6万元,获益8.24万元。截至11月3日,二人已将此获益款全数上缴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