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重庆银行(01963)公布,根据《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发行后三年内稳定公司A股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行”)拟采取由该行现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不在该行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一大股东增持股份的措施稳定股价。
截至2022年2月7日,该行需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不在该行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12人。其中,董事7人,分别为:董事长林军,非执行董事、副董事长黄汉兴,执行董事、行长冉海陵,执行董事、副行长刘建华,执行董事、首席风险官、首席反洗钱官、总法律顾问黄华盛,非执行董事杨雨松,非执行董事钟弦;高级管理人员5人,分别为:副行长隋军,副行长杨世银,副行长周国华,副行长兼董事会秘书彭彦曦,副行长黄宁。
12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以不超过上一年度自该行领取薪酬总额(税后)15%的自有资金增持该行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76.34万元(根据国有股东单位相关管理要求,杨雨松董事增持义务由其派驻股东单位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渝富”)代为履行)。
该行第一大股东重庆渝富拟以不低于增持该行股票方案公告时所享有的该行最近一个年度现金分红15%的自有资金增持该行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85.90万元。
该次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2662.24万元。
该次增持主体的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因所需资金不到位而导致后续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该次增持价格不高于该行稳定股价方案发布日前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该行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该次增持实施期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2022年2月7日起90天内,重庆渝富自2022年2月7日起6个月内(如期间存在N个交易日限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一大股东买卖股票,则上述期限顺延N个交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