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30日讯,海王英特龙(08329)发布公告,于2017年6月30日,该公司与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订立海王集团销售框架协议,据此,该集团同意于2017年6月30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期间向海王集团出售若干自行生产或分销的产品,包括若干药品及保健食品。
公告显示,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海王生物的控股股东,而海王生物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为该公司的控股股东。
根据协议,建议2017年、2018年以及2019年销售上限分别为人民币2200万元、人民币2700万元及人民币3400万元。
此外,于2017年6月30日,海王长健与佳木斯海王相互协定终止药品框架协议,自2017年6月30日起生效。概无订约方须就药品框架协议终止向另一方支付任何罚金或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