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不同意*ST德奥(002260.SZ)股票恢复上市申请

作者: 智通编选 2022-02-17 07:05:07
2月16日,深交所发布公告称,不同意*ST德奥(002260.SZ)股票恢复上市申请。

智通财经APP获悉,2月16日,深交所发布公告称,不同意*ST德奥(002260.SZ)股票恢复上市申请。2022年2月8日,该公司披露公告称,公司恢复上市保荐机构联储证券表示,有充分理由认为公司已不具备恢复上市的条件,不再为公司恢复上市提供推荐服务。基于此,深交所认为*ST德奥不符合关于暂停上市公司恢复上市的规定,故深交所上市委员会未通过公司恢复上市申请。

原文如下:

关于不同意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

深证上〔2022〕155号

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因你公司2017年、2018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你公司股票自2019年5月15日起暂停上市。2020年7月,你公司向本所提交了股票恢复上市申请并获受理。

2022年2月8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收到保荐机构终止恢复上市保荐通知函的公告》。公告称,你公司恢复上市保荐机构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储证券)表示,有充分理由认为你公司已不具备恢复上市的条件,不再为你公司恢复上市提供推荐服务。

2022年2月14日,本所第十届上市委员会召开第383次工作会议,对你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进行了审议。会议认为,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4.1条规定,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申请其股票恢复上市,应当由保荐人保荐;第14.2.6条规定,保荐人应当对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就公司是否具备恢复上市条件出具恢复上市保荐书;根据你公司2022年2月8日的公告,联储证券不再为你公司恢复上市提供推荐服务。因此,你公司不符合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4.1条、第14.2.1条、第14.2.6条关于暂停上市公司恢复上市的规定。上市委员会未通过你公司恢复上市申请。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2.15条规定,依据上市委员会审核意见,本所决定不同意你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后及时公告。

特此告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年2月16日

本文选编自“深交所官网”;智通财经编辑:徐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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