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獐子岛(002069.SZ)发布公告,2022年2月18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股东长海县獐子岛褡裢经济发展中心、股东长海县獐子岛大耗经济发展中心通知,获悉上述股东于近日收到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辽02执2490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上述案件进入执行程序,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长海县獐子岛褡裢经济发展中心、长海县獐子岛大耗经济发展中心作为被执行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其被冻结证券应当予以变价,并以变价所得清偿被执行人结欠之债务。
裁定:拍卖、变卖执行人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持有证券简称“獐子岛”(证券代码002069)证券1.0996亿股。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截止本公告日,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持有公司1.5997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2.4956%),若本次被裁定的股份完成拍卖(变卖),其将发生被动减持并导致权益变动,可能影响公司控股股东的地位,最终需以执行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