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ST大洲(000571.SZ)公告,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税务局2022年2月21日签发的《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扣押/查封适用)》。主要内容为:
“鉴于你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局长批准,决定从2022年2月21日起至2022年8月15日止对你(单位)的1笔对外股权投资予以查封。如纳税期限期满仍未缴纳税款,将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查封的对外股权投资抵缴税款。"
公告显示,公司2017年出售参股的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股权收益应缴所得税款5100.76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已缴纳税款1116.96万元(不含滞纳金),尚欠缴税款3983.8万元(不含滞纳金),欠缴滞纳金3184.4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