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2月28日,深交所向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能东方,300173.SZ)发出监管函。经查,2022年2月25日,福能东方披露《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司对子公司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大宇)2019年度和2020年度的贸易类业务进行自查,发现深圳大宇对转让不具有控制权商品的贸易类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而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采用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需要进行更正。其中公司2019年度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分别调减2,158.88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分别调减13,031.46万元。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