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2月28日,广西证监局对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八菱,002592.SZ)股东王安祥发警示函。经查明,王安祥作为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八菱)时任持股5%以上大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于2020年8月17日至2021年3月2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司法划转方式累计减持ST八菱股份25,207,928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4,107,928股,减持比例1.45%。上述减持行为发生在广西证监局对ST八菱立案调查期间(2020年8月4日至2021年9月2日)。集中竞价减持前王安祥未按规定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3个月内减持比例超过1%。上述情形违反了证监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