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泰格医药(03347)公布,于2022年3月14日,公司获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曹晓春告知,由于公司股价近期显著下跌,应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由曹晓春所持有的35万股公司已上市A股股份已于2022年3月11日以华泰为受益方予以抵押,作为华泰向曹晓春所提供以便其获得个人财务安排的贷款的补充抵押。
根据上市规则附录十第A.3段,在公司刊发财务业绩当天及紧接年度业绩刊发日期前的60日期间(禁售期)内,公司董事不得买卖公司任何证券。公司已订定于2022年3月28日就刊发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举行董事会会议,故该抵押乃于禁售期内作出,并构成一项由曹晓春进行的股份交易。曹晓春乃处于被动的情况下作出该抵押。
董事(不包括受该抵押影响的曹晓春)确信,该抵押是在上市规则附录十第C.14段所指的特殊情况下于禁售期内发生,故应获得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