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长和(00001)发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按IFRS 16后基准,该集团取得收益总额4453.83亿港元,同比增加10.29%;EBITDA总额1356.53亿港元,同比增加10.87%;普通股股东应占溢利为334.84亿港元,同比增加14.9%;每股盈利8.7港元,拟派发末期股息每股1.86港元。
集团以呈报货币计算的EBITDA及EBIT较去年分别增长15%及20%,主要来自港口及零售部门的表现改善,以及相对赫斯基能源于2020年取得庞大亏损,Cenovus Energy获取正数基本业绩。表现亦受惠于有利货币兑换因素,及2021年的一次性项目相对2020年的净影响,惟因电讯部门尤其是意大利的经营环境仍然严峻以致贡献减少而部分抵销。以当地货币计算,集团的呈报EBITDA及EBIT较去年分别增长10%及16%。
2021年的普通股股东应占溢利为335亿港元,以呈报货币计算较2020年增加16%。按IFRS 16后基准,普通股股东应占溢利为334.84亿港元。
集团2021年的业绩包括一次性项目产生的股东应占收益净额49亿港元,此项收益净额包括 2021年完成出售意大利及瑞典发射塔资产的出售收益253亿港元,惟因集团的意大利电讯业务作出非现金商誉减值约155亿港元,以及集团的能源业务与Cenovus Energy合并后,确认非现金外汇储备亏损约35亿港元,及集团所占Cenovus Energy的美国炼油资产非现金减值的部分14亿港元而大幅抵销。于2020年,集团亦确认一次性盈利净额得益70亿港元,当中包括出售奥地利、爱尔兰及丹麦发射塔资产的出售收益,及合并澳洲电讯业务的摊薄收益,惟因集团所占赫斯基能源的减值及其他支出份额而部分抵销。于2022年3月3日,集团已就英国发射塔资产交易取得有条件监管机构批准。待有关条件完满达成后,预期该交易将于 2022年下半年内完成。
撇除上述两个年度的一次性影响,集团于2021年的普通股股东应占基本溢利较去年增加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