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3月16日,深交所对徐旭斌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经查明,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ST 新光,002147.SZ)股东徐旭斌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徐旭斌实际控制的“徐旭斌”“郑某东”“陈某特”等 30 个账户自 2016 年 1 月 12 日开始持续买入*ST 新光股票,1 月 15 日账户组合计持有*ST 新光股份比例超过 5%, 3 月 24 日持股数量达到最高的 63,176,228 股,占*ST 新光总股本的 24.44%。徐旭斌未按照相关规定,在持有*ST 新光股份比例达到 5%时停止交易,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且后续持股比例每增加或减少 5%时未停止交易,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