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3月17日,证监会官网公布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亚香股份”)创业板IPO注册环节二次问询回复。此前,证监会就关于公司产品对亚香股份进行问询。
针对“公司产品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的论证”,亚香股份回复称: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出具的《关于以丁香酚、阿魏酸等天然原料生产的香兰素是否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限制类范畴的复函》,“以丁香酚、阿魏酸等天然原料生产的香兰素”生产工艺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 年版)》中重污染工艺,其生产产品不属于名录中“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因此,公司天然丁香酚香兰素及天然阿魏酸香兰素产品并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17 年版)》和《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中的“香兰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