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发洋参(00911)公告称配售协议失效,根据配售协议,倘配售协议的条件于2016年6月17日前未获达成,则公司及配售代理于配售协议项下的义务及责任将告作废及无效;公司及配售代理于其项下的所有权利及义务将获解除;及且任何一方均没有权利就配售协议产生或因其引致的任何支出及费用索偿。
于公告日期,配售协议已失效。董事认为配售协议的失效不会对集团的业务运营及财务状况构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