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达5%时未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横河精密(300539.SZ)控股股东胡志军收深交所关注函

​3月24日,深交所向对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横河精密,300539.SZ)控股股东胡志军发出关注函。

智通财经APP获悉,3月24日,深交所向对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横河精密,300539.SZ)控股股东胡志军发出关注函。关注函指出,胡志军作为横河精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存在以下违规行为:自横河精密上市以来至2021年11月8日期间,因主动减持、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被动增加等原因,胡志军与一致行动人黄秀珠、胡永纪的合计持股比例由69.18%变动至61.74%,累计减少比例为7.44%。胡志军在与一致行动人黄秀珠、胡永纪合计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达到5%时未按照相关规定停止买卖横河精密股份并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直至2021年12月14日才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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