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争光股份(301092.SZ)公告,公司收到公司监事沈渭忠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获悉沈渭忠先生子女沈艳女士于2022年2月17日、2022年3月8日、2022年3月29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11日、2022年4月12日卖出公司股票。上述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经公司核查,沈艳女士本次交易卖出价格低于买入价格,本次行为未产生收益,故不存在将收益上交至公司的情况。沈艳女士本次违规买卖公司股票均为个人自主投资行为,沈渭忠先生事先并不知晓沈艳女士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不当利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