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4月21日,上交所对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蓝光发展,600466.SH)及罗瑞华、欧俊明予以通报批评。经查明,2021年3月13日,蓝光发展披露《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的公告》称,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发行了21蓝光MTN001,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11日全部到账。根据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查明的事实,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21蓝光MTN001。但在公司前期发行结果公告中,未披露公司认购或由公司出资参与的情况,相关信息披露不真实。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蓝光发展时任董事会秘书罗瑞华作为信息披露事务具体负责人,时任财务负责人欧俊明作为公司财务事项具体负责人,均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