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金诚控股(01462)公布,浙江金诚向金诚实业转让其于金诚(香港)持有的全部已发行股本,浙江金诚及金诚实业均由主席兼执行董事兼金诚(香港)董事韦杰最终控制。
紧接转让完成前,该公司主席兼执行董事兼金诚(香港)董事韦杰透过其间接持有90%权益的浙江金诚持有金诚(香港)的全部已发行股本,间接持有金诚实业90%权益。
于2017年7月28日转让完成后,金诚实业成为该公司的中间控股股东,但该公司的直接及最终控股股东不变,仍为金诚(香港)及韦杰,转让完成后,金诚(香港)继续拥有该公司约55%权益,而金诚(香港)的全部已发行股本由韦杰最终控制的金诚实业所持有。
董事认为,转让不会对该集团的财务状况及营运产生任何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