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4月26日,深交所向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力,002164.SZ)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签字律师(王卫东、赵振兴)、签字注册会计师(朱伟、唐吉鸿、陈仕国)及签字资产评估师(付浩、孙彦君)发出监管函。监管函指出,宁波东力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签字律师工作底稿记录不完整、未参与年富供应链香港客户、供应商的访谈工作、未能准确识别出年富供应链的关联方;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客户合同服务费率的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对询证函与走访记录中的差异情况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未能识别出年富供应链的关联方;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年富供应链历史毛利率的分析不够充分、对其他应收款的评估程序执行不到位。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