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首创钜大(01329)发布公告,于2022年4月27日,恒盛华创(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该公司与首创集团签订委托保证合同,其内容有关首创集团就该计划(通过发行受益凭证为集团的营运和业务发展筹集资金而成立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向国寿投资(该计划的受托人)提供增信安排协议项下所规定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恒盛华创(该计划的原始权益人)须根据委托保证合同项下首创集团所承担担保责任的本金总额按0.7厘的年利率支付担保费予首创集团。
董事会认为该计划将成为集团从资本市场筹集资金的渠道,而由于该等项目公司的财务业绩仍将并入集团的财务报表,因此集团将继续享有该等物业所产生的经济利益。因该计划而产生的现金流将进一步支持集团的业务营运及发展。董事会经考虑现行市况后,认为委托保证合同乃于集团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订立,且委托保证合同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乃基于一般或更佳商业条款,属公平合理且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