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5月5日,黑龙江证监局对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T金洲,000587.SZ)发出警示函。经查,2021年12月30日,该公司债权人中安金融与中润博观签订《债权转让合同》。中安金融将对该公司的4.06亿债权转让给中润博观,合同包含解除条款,中安金融享有有条件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2022年1月7日,该公司披露《关于收到债务豁免通知的公告》,公告显示中润博观已享有上述4.06亿全额债权并对该笔债权予以豁免。该公司未披露中安金融仍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该笔债权转移存在不确定性,债务豁免存在被撤销风险,信息披露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