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光电(000413.SZ)收深交所年报问询函 要求说明无法判断相关款项能否收回的具体原因

5月5日,深交所向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旭光电,000413.SZ)发出年报问询函。

智通财经APP获悉,5月5日,深交所向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旭光电,000413.SZ)发出年报问询函。问询函指出,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99.45亿元,其他非流动资产(预付工程设备款)余额57.03亿元,存放在财务公司的款项余额79.05亿元,合计235.53亿元,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5.49%,上述款项均未计提减值准备。深交所请年审会计师详细说明针对相关款项已执行的审计程序,无法判断相关款项能否收回的具体原因,公司未对相关款项计提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结合相关款项余额合计占净资产 95.49%的情况,明确说明无法判断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影响是否具有广泛性,是否存在以保留意见替代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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