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青松股份(300132.SZ)收深交所监管函

​5月6日,深交所向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青松股份,300132.SZ)发出监管函。

智通财经APP获悉,5月6日,深交所向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青松股份,300132.SZ)发出监管函。监管函指出,青松股份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关联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显示,该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与关联方南平海锦签署《合作购房协议》,约定该公司向南平海锦购买建筑面积共3,830平方米的写字楼,购房款合计3,972万元,相关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前述关联交易金额占该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27%,青松股份未对该关联交易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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