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通化金马(000766.SZ)公告,公司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晋商联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北京晋商”)的通知,获悉北京晋商于近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就北京晋商、晋商联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晋商联盟”)、北京轻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北京轻工”)与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财通证券”)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1、北京晋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财通证券本金5.6亿元及利息2404.36万元(利息暂算至2020年9月23日,此后应以本金5.6亿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5.58%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2、北京晋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财通证券违约金5320万元(违约金暂算至2020年9月23日,此后应以本金5.6亿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的利率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3、北京晋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财通证券公告费600元;
4、财通证券有权在上述第1、2、3项债权范围内就北京晋商持有的7900万股通化金马股票(股票代码:000766)及晋商联盟持有的300万股通化金马股票(股票代码:000766)及其派生的权益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5、北京轻工对北京晋商的上述第1、2、3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