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ST鹏博士(600804.SH)公告,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问询函》”),《问询函》主要内容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的规定,请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关于审计非标意见、关于公司经营情况及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