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河化股份(000953.SZ)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河池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来的《关于要求公开披露河化集团减持股份争议事项的函》。河池市国资委认为河化集团如减持公司股份仍需遵守主协议(2005年5月25日签订的资产重组协议书)约定。河化集团本次减持违反了其在先承诺,构成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