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ST美尚(300495.SZ)发布公告,公司于今日收到江苏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2022年1月28日,公司披露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度净利润为-4亿元至-2.8亿元。2022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10.45亿元,并于同日披露《关于2021年度业绩预告的更正公告》。公司业绩预告中披露的数据与定期报告中披露的经审计数据存在重大差异,信息披露不准确。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