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国中水务(600187.SH)发布公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简称“太原污水”)于近日收到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环罚字〔2022〕01009号)。
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于2021年12月19日对太原污水进行了调查,发现太原污水废水排口氨氮数据超标的行为。太原市生态环境局认为太原污水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的规定。太原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3月23日向太原污水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并环罚告字【2022】01009号),告知公司陈述申辩权、听证申请权。2022年5月18日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对本案举行了听证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规定,根据《山西省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太原污水处以如下行政处罚:1)立即查找原因并改正,确保水质稳定达标排放;2)罚款人民币30万元整。
公司表示,本次太原污水废水排口超标主要是由于进水超标等综合因素造成。上述罚款涉及30万元,公司将计入营业外支出,预计将影响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后续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