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大股东天津泰达与中石化天然气签订框架协议 共同推动滨海投资(02886)高质量发展

6月8日,滨海投资宣布,集团两大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中国石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有效期为5年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滨海投资有限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框架协议》。

智通财经APP获悉,6月8日,中国领先的清洁能源营运商之一滨海投资(02886)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集团)宣布,集团两大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天津泰达)与中国石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中石化天然气)签订有效期为5年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滨海投资有限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框架协议》(协议),共同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

天津泰达目前持有公司约39.5%普通股股份。天津泰达是天津市跨境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是承担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项目建设运营、城市更新项目开发的主干企业。中石化天然气之母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约29.99%普通股股份,中石化天然气作为中国石化旗下专业化公司,主要负责中国石化天然气管道、LNG 接收站等天然气储运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天然气市场开发和销售经营管理,地方管网、终端燃气项目开发与合资合作管理。

在我国油气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新形势下,天津泰达、中石化一致认为应进一步发挥各自优势,深化战略合作,抓住机遇推动滨海投资高质量发展。双方以做大做强做优集团为根本目标,立足实际、放眼长远,通过友好协商制定短期、中长期一篮子合作方案。借助股东资源,尤其是中石化在天然气领域的行业领先地位,通过系列产融互动,迅速使滨海投资具备天然气上下游全产业链的核心竞争优势,尽快跨入同类型企业头部行列。同时利用天然气相关或衍生的新能源加速推进滨海投资向综合能源供应商转型,把公司发展成为延伸签约双方品牌价值、充分利用境外资本市场资源的桥梁。

该协议中,天津泰达承诺:

(一) 在天津市及其他经营区域利用城市综合开发业务为滨海投资提供包括燃气供应、综合能源服务、分布式能源服务等项目机会;

(二) 通过优化派息政策、设立专项资金或产业基金等多种方式优先支持公司对于发展资金的需求;

(三) 通过各种机制,有效促进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双百企业”政策落地,不断增强公司经营活力和发展动力。

而中石化天然气亦承诺:

(一) 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努力为集团及新开发项目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气源,支持扩大市场规模;

(二) 滨海投资拟通过商业化方案利用中石化天然气之母公司或关联公司的财务资源时,中石化天然气将积极协调;

(三) 同意通过自身储气能力资产,为公司提供储气调峰服务,提高采暖季调峰保障能力,帮助完成储气能力任务。

双方将建立深化合作领导小组,定期讨论包括但不限于合作策略、合作项目及股权安排等深化合作建议方案,并协调解决深化合作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滨海投资深信订立此合作协议对公司的长期发展具有战略性意义,将有利于公司加速实现一流综合能源倡导者及供应商的企业使命。未来,滨海投资在两位大股东的合作下,将结合公司现有业务模式,明确“精耕燃气主业,全方位优化产业链;加快推进综合能源、智慧能源研究及前瞻布局”的“十四五”发展战略,有效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专业化服务能力、管理能力及产融互动能力,为落实两大股东清洁能源战略发挥平台功能,实现多方互惠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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