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宏安集团(01222)发布公告,集团预期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年度取得母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不多于3.80亿港元,而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年度则为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1.239亿港元。
有关亏损主要由于与集团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相比,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债务工具的减值亏损增加以及出售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债务工具的变现亏损增加、物业开发类别的应占合营企业溢利有所减少、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年度缺少中国香港政府设立的防疫抗疫基金项下保就业计划的补贴,其部分被持作出售物业撇减缺少所抵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