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泰达股份(000652.SZ)发布公告,公司董事商永鑫于近日收到天津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商永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其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其母朱秀兰名下证券账户于2021年7月30日买入“泰达股份”股票10,000股,成交金额41,000元,又于2022年1月20日全部卖出,成交金额47,010元。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