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罗博特科(300757.SZ)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警示函”),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经查,公司2022年1月29日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00万至2200万元;2022年4月23日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修正后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4400万至4850万元;2022年4月29日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4687.53万元。公司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差异金额较大,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依据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强化信息披露管理,严格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于收到本监督管理措施后15个工作日内向江苏证监局报送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