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景控股(09968)回应股权集中,称公众人士持股量不少于15%

汇景控股(09968)发布公告,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8.08(...

智通财经APP讯,汇景控股(09968)发布公告,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8.08(1)(a)条的规定,寻求上市的证券必须有公开市场。一般而言,即在任何时间发行人的已发行股份总数最少须有25%由公众持有。根据上市规则第8.08(1)(d)条,倘发行人于上市时的预期市值超过100亿港元,则在符合若干条件下,联交所可能会酌情接受一个介乎15%至25%之间的较低百分比。

联交所在下列条件下已授予该公司毋须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8.08(1)(a)条规定的豁免,接纳较低公众持股百分比:

(i)最低公众持股量应高于(a)15.0%;或(b)为紧随全球发售完成后公众持有的股份因行使超额配股权(定义见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公司招股章程)将予发行的任何股份所增加的百分比;

(ii)于上市时,本公司的市值超过100亿港元;

(iii)本公司将于招股章程内就较低公众持股百分比作出适当披露,连同于上市后在后续刊发的年报内确认公众持股量的充足程度;及

(iv)全球发售所提呈发售的股份将有公开市场,且股份数目及其分派程度将能够使市场正常运转。

据所得资料及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公众人士于2022年5月26日及本公告日期所持有已发行股份数目不少于15%,而本公司已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维持充足公众持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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