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绿领控股(00061)发布公告,于2022年6月17日,公司接获可换股债券持有人中国华融澳门(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出的一份追索函,要求公司赎回公司于2017年7月10日向可换股债券持有人发行的未偿还本金额4000万美元(未偿还本金额)的全部可换股债券,故须于2022年7月8日或之前向可换股债券持有人悉数偿还可换股债券项下全部未偿还本金额,连同其所有应计未付利息(包括欠款利息)及任何其他到期未付款项(应付款项总额);
如未能如期支付,可换股债券持有人将采取适当行动强制执行其于有关可换股债券的交易文件项下全部或任何权利而毋须另行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立即强制执行抵押文件项下的抵押及╱或担保;就应付款项总额向公司及╱或(如适用)任何交易文件的订约方(债务人)发出法定要求偿债书;就应付款项总额对公司及╱或任何债务人展开法律程序及就有关根据交易文件行使其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享有偿还应付款项总额及╱或强制执行抵押文件的权利)所产生或将产生的任何费用及开支向公司寻求弥偿;及╱或采取任何或所有其他适当行动。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中国能源及╱或张先生以可换股债券持有人为受益人签立下列抵押文件,以保证公司妥为履行于可换股债券项下的义务:
1.中国能源就9136.2万股股份(占公司于本公告日期的已发行股本约17.36%)签立的股份押记,以及中国能源就其所拥有公司于2013年发行的本金总额为3.80亿港元的可换股票据签立的押记,已与公司于2018年向中国能源发行的本金总额为3.80亿港元的可换股票据的认购价抵销,而该认购价则与公司于2020年向中国能源发行的本金总额为3.80亿港元的可换股票据的认购价抵销;
2.张先生签立的个人担保;
3.公司就其于三木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三木集团”)全部已发行股本中的权益签立的股份押记;
4.公司就一名债务人及其附属公司(为独立于公司及其关连人士且与彼等概无关系的第三方)欠付集团的若干应收账款、所有目前及未来账面及其他债务(包括所有因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公司在其业务过程中所提供的货品及╱或服务而产生的债务)签立的押记。于本公告日期,该债务人及其附属公司概无欠付公司任何债务,因此,该押记项下应收账款的金额为零;
5.三木集团若干成员公司(即阳光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天虹创投有限公司及三木农牧高新科技研发有限公司)就其各自于三木集团其他成员公司的股权权益给予的若干股份质押。
于本公告日期,就建议重组的条款而进行的讨论及磋商仍在进行中;及并无就建议重组订立具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建议重组有待公司、潜在要约人、张先生、可换股债券持有人及其他有关各方作进一步磋商。倘于2022年7月8日或之前能够协定建议重组的条款并订立具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则公司预期追索函不会影响建议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