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洁雅股份(301108.SZ)发布公告,该公司以公司为生产销售单位、境内发货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分别向外港海关、洋山海关等海关申报出口消毒湿巾共计478.74万包,涉及222920180004892801等225票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总价为337.07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329.53万元),申报税则号列为34011990,该税则号列对应出口退税率2018年12月16日至2019年3月31日为16%,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19日为13%。经查,上述货物均含有消毒剂成分,税则号列应申报为38089400【消毒剂】,该税则号列对应出口退税率2018年12月16日至2020年3月19日为6%。
据悉,该公司在出口消毒湿巾的过程中,未如实向海关申报货物的税则号列,影响了国家出口退税管理,已经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规定的出口货物向海关申报不实的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鉴于该公司在海关调查期间如实说明违法事实、主动提供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17年修正)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五项规定,决定对该公司科处罚款99万元的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