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红塔证券(601236.SH)发布公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并维护广大公众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合和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中国双维、云南华叶、浙江烟草、昆明万兴承诺:自所持红塔证券股份解除限售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红塔证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如有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因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将全部归红塔证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