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桂发祥(002820.SZ)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桂发祥麻花饮食集团有限公司(“桂发祥集团”)于2022年6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天津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天津市桂发祥麻花饮食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警示函》”)。
经查,桂发祥集团作为上市公司桂发祥控股股东,在2022年4月28日至5月17日间先买入公司股票96万股,再卖出公司股票4万股,后又买入公司股票17.45万股,上述行为构成短线交易,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天津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桂发祥集团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