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丰亿控股(03683):债券持有人拟有条件撤销呈请 暂缓有关5400万美元可转债诉讼索赔

荣丰亿控股(03683)公布,于2022年6月29日,该公司、殷先生、林女士及耀丰...

智通财经APP讯,荣丰亿控股(03683)公布,于2022年6月29日,该公司、殷先生、林女士及耀丰(作为担保人)与债券持有人已订立和解协议的补充协议(“补充和解协议”),其中,债券持有人已同意有条件撤销呈请,以及暂缓就违约采取任何对该公司的进一步诉讼或索赔。

根据补充和解协议,该公司将以下列方式向债券持有人偿付可换股债券的未偿还赎回金额(截至本公告日期为5123万美元):分10期每季现金偿还50万美元共500万美元,第一期款项将于由香港高等法院批予撤回呈请的命令当日后7个营业日内支付;及于2024年12月31日一次性以现金支付余额4623万美元及所有累计利息(按年利率8厘计算)。

撤销呈请须待该公司已交付下列以债券持有人为受益人而质押╱抵押以下该集团资产作为该公司履行其在和解协议(经补充和解协议补充)项下的还款义务的担保文件:该集团拥有的一艘船舶的抵押; 由该公司位于中国的一间非全资附属公司(“中国附属公司”)持有,位于中国海南省海口市总计近200亩其中之约95.9亩的一幅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的抵押; 该公司位于香港的一间全资附属公司所持中国附属公司股权的质押;及中国附属公司及香港附属公司提供的企业担保。

于该公司及担保人履行根据和解协议(经补充和解协议补充)拟履行的所有义务,以及并无发生和解协议(经补充和解协议补充)项下所订明的任何违约事件的情况下,债券持有人同意解除及免除该公司于可换股债券和违约的义务和债务。

担保人已同意共同及分别保证该公司妥为遵守及履行其在和解协议(经补充和解协议补充)项下的义务。此外,和解协议(经补充和解协议补充)要求殷先生及林女士应继续分别持有耀丰已发行股本的51%及49%,而耀丰则应继续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本至少51%。

于本公告日期,耀丰全部已发行股本由殷先生及林女士分别拥有51%及49%,而该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中的64.56%由耀丰拥有。

该集团现正计划透过资本市场集资,例如配售或发行公司债券及╱或其他来源,为偿付可换股债券的未偿还赎回金额融资,而与潜在投资者的商讨截至本公告日期仍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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