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ST中安(600654.SH)公告,2022年7月1日,公司收到武汉中院的《决定书》【(2022)鄂01破申27号】,经公司债权人深圳畇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畇德”)申请,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中院”)决定启动公司预重整程序。同时,根据《决定书》【(2022)鄂01破申27号之一】,武汉中院指定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组织开展预重整指导工作。